据新华社报道,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17日依法公开对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巡视员、副局长王丽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王丽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万元;涉案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丽利用担任青海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身份,指使他人采取虚列费用、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国有资金,将其中的15.5万元据为己有;
王丽利用担任西宁市商业银行行长及青海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万元帮助他人注册公司;
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帮助他人违规获取资金、帮助他人承揽业务并多次收受贿赂款物和有偿服务价值达.83万元;
王丽超越职权违规审批贷款,造成本金3亿元和利息2.亿元的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王丽自参加工作至案发,其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丽在担任西宁市商业银行行长及青海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权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个人财产及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被告人王丽的上述罪行应实行数罪并罚,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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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7日,中纪委网站发文:《深度调查
青海银行原董事长王丽的奢侈品人生》,披露了青海银行原董事长、行长王丽贪腐案的细节。
一柜子爱马仕丝巾,40多个名牌包……“收受大量奢侈品,却只敢在屋里偷偷欣赏”“金屋藏宝,丈夫案发后才知道”。
她收受大量贿赂,有一套房子,专门用来藏匿赃款赃物。直到落马之后,她才如梦方醒,这些身外之物不过是过眼云烟。
公开资料显示,王丽,女,汉族,年12月出生,河北河间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年10月参加工作,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王丽刚走上工作岗位就进入中国人民银行西宁分行工作,曾担任央行西宁分行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西宁分局办公室主任;从年起,王丽任西宁市商业银行(青海银行前身)行长,年任董事长,至年7月卸任,分别担任该行行长达12年、董事长10年之久。从年11月起,王丽担任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局长(正厅级)。年9月4日,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局长王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青海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一处私人住所
专门藏匿赃款赃物
王丽有一处私人住所,专门藏匿赃款赃物。青海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高巍接受采访时说:住所所有的装修全部是追求最高档化,包括她的壁纸,她根本就没有贴壁纸,而是请人做了一个彩绘图案,这样配合她房屋的整体布局。
纪检监察机关在对王丽私人住宅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里面有整整一柜子的爱马仕丝巾,还有40多个名牌包,其中价值最高的大概是40多万元。除此之外,其涉案款物还包括50万元左右纪念钞、一些黄金制品(一公斤一根金条)、禁止买卖的麝香等。
办案人员称,“我们办案子也20多年了,搜查(工作)也做了不少。确实是她作为一个女同志,又是个领导干部,她的房屋打开的时候,我们都感觉到是很震惊的。然后是名牌的包,大概就有40多个,价值最高的也是一个定制的,当时我们了解价值是40多万。”
这个让办案人员震惊的房产是王丽的私人住宅,其丈夫只知道在这个小区里王丽买过一套房子,但是具体的门牌号其丈夫根本不知情,这样一处房产也成为了王丽藏匿涉案款物的主要地点。
收受大量奢侈品
只敢在屋内穿着对镜欣赏
大肆收敛来的奢侈品,但却不敢穿戴出房屋。那些堆满房间的奢侈品对王丽来说只不过是一个个虚荣的意象,让王丽获得心理上的补偿。
王丽被查后,告诉办案人员扭曲的生活让其性格特别矛盾。办案人员说:“她以前有一条裤子要改,让她的助手(帮忙)。也不是什么名牌的裤子,她说穿着还合身。但是她所有敛到手的这些奢侈品和服装等等,她几乎就没穿出过她自己那间屋。”
“她说她最大的伤感就是在自己的那间屋子里才能找到平静,最大的快乐也就是对着镜子欣赏自己。把这些奢侈品穿在身上,戴一戴。有的像宝石项链,这些服装穿在身上,对着镜子照一照。其实她说她内心特别矛盾,也特别痛苦。”办案人员说。
工作上“女强人”,生活上“失意者”
与此同时,家庭的不和谐也是一大原因。很长一段时间,王丽与丈夫唯一的联系,仅剩一纸结婚证。
工作上“女强人”,生活上“失意者”,让王丽特别爱面子、特别敏感,她永远不想让自己的下属或者同事看到自己失落的那一面,在外给人造成的印象就是两口子还不错。家庭上的缺失对她整个心灵的扭曲,产生了很大的负面作用。
能人腐败的典型
如此优秀的一个人,是什么让她走上腐败之路呢?
王丽是能人腐败的典型。从青海银行刚开始筹建时资产规模只有10个亿,到她离开的时候资产规模达到了多个亿,部分指标在全国商业银行中名列前茅,王丽曾经在青海银行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目睹“金融圈”部分企业老板、所谓“金融大鳄”出手阔绰的潇洒挥霍后,思想开始逐步发生变化。
王丽觉得自己的收入,好像跟自己建立起来的、取得这种价值不匹配,王丽刚开始也觉得拿钱不对,但是转念一想,别人都能拿,我为什么不能拿。在这种失衡的心态下,她逐渐开始追求奢华生活,无所顾忌地贪污敛财。
“我从门里离开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土鳖’一样。”这是王丽给办案人员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五罪、18年
据办案人员介绍,王丽的案卷特别多,大约有50多卷,违纪的大概是有20卷左右,这些卷子加起来,总共是多页。
据法院审理查明,王丽犯五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获刑18年。
被告人王丽利用担任青海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身份,指使他人采取虚列费用、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国有资金,将其中的15.5万元据为己有;王丽利用担任西宁市商业银行行长及青海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万元帮助他人注册公司;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帮助他人违规获取资金、帮助他人承揽业务并多次收受贿赂款物和有偿服务案值达.83万元;王丽超越职权违规审批贷款,造成本金3亿元和利息2.亿元的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王丽自参加工作至案发,其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余万元。面对镜头,王丽忏悔说,“我觉得金钱都是身外之物,真的,尤其对像我这样在组织的关怀厚爱下,早就衣食无忧。”
她说,“其实金钱本身对自己根本都不需要。在这种情况下,自己还接受了这么多不该接受的东西。其实说白了,这些金钱物质到最后就是人生的殉葬,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用处。”
来源:中纪委网站、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