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贷款新规将至城商行助贷业务何去何从

来源:金融监管研究院作者:肖靓、陈达开近期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贷款新规,具体相关文件参考《重磅!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新规解读》。城商行异地扩张的新趋势包括(1)零售业务的线上化;(2)助贷和联合贷;(3)设立资金运营中心和理财子公司三个方面。本文选取部分城商行年年报数据,从助贷和联合贷款的角度深入探究这一新趋势的发展状况。本文纲要一、城商行助贷和联合贷当前发展现状二、助贷兴起的逻辑三、助贷和联合贷内涵解析四、助贷和联合贷业务模式五、助贷业务近年监管动向六、助贷或将圆梦城商行跨区域经营一、城商行助贷和联合贷当前发展现状在阐述城商行助贷和联合贷现状之前,不得不先提及助贷和联合贷最初的“明星”代表——“微粒贷”。年12月微众银行成立,依托腾讯逾十亿庞大用户客群,微众银行推出了现金贷明星产品“微粒贷”——全线上运营的信贷产品,依托   以上海银行为例,上海银行与“太平洋保险”、“蚂蚁金服”、“微粒贷”、“京东金条”等联合授信,在零售金融板块主要发力消费金融、财富管理、养老金融等三大战略特色业务。在信贷产品中推出“信义贷”品牌,个人消费信贷在年进入高速发展期。近两年,关于上海银行的新闻报道,其与携程、美团、唯品会等线上生活服务平台纷纷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消费金融、联名信用卡、合作拓展及场景营销等领域全面合作,通过互联网平台引流,逐步拓展到以金融科技信息化为基础的更多领域。年,上海银行与国内三大运营商、“BATJ”等互联网头部企业、大型金融集团等展开深度合作,共建生态场景圈。另外,上海银行与蚂蚁金服“双链通”区块链平台合作供应链融资项目已落地,上海银行成为了国内首家与“双链通”平台实现业务对接并信贷放款的蚂蚁体系外合作银行,标志着上海银行在数字金融与零售金融领域均取得新进展。截至年末,上海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亿元,较年亿元同比增长11%,而年个人消费贷款较年同比增长高达%。   以天津银行为例,作为依靠互联网引流的典型,年起,天津银行分别与蚂蚁金服、苏宁金服、百信银行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利用合作平台资源引流获客,有效扩大零售业务规模。仅年,天津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同比增幅高达%,从天津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绝对规模来看,年末与年末对比,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分别为87.93亿元,.60亿元,两年增长10倍!年末,天津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占零售贷款比重也十分惊人,达72.09%。天津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猛增,正是借力助贷业务,促成其近乎指数型的增长。与此同时,天津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对应的信贷风险随之即来,年和年,天津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的不良贷款规模分别为1.34亿元、8.85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17%、0.97%。不良贷款总额的大幅增加,需引起银行高度警觉,若未及时建立完善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风控体系,持续扩张或将引起信贷风险预警。   以江苏银行为例,其与万达电商、华为、腾讯科技等达成围绕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科技应用的战略合作,与蚂蚁金服、微众银行等联合授信,深耕消费金融、金融科技领域。截至年末,江苏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亿元,较年亿元同比增长54%。   此外,从下表看出,上述几家银行过去两年的个人消费贷款增速均相对较快,其中个人消费贷款规模破千亿的包括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天津银行年年中曾破千亿元)。综上所述,城商行助贷和联合贷业务未来发展将会如何?城商行持续完善的风控体系能否与助贷和联合贷业务实现无缝隙对接?助贷业务可以助力银行零售转型走多远?这三问,均需城商行在未来不断探索和实践中予以解答。二、助贷兴起的逻辑追根溯源,几乎每一项新金融业务的发展史都是一个试错和不断完善的过程,正是在每一次过程中,我国的监管体系实现更新、完善和优化。而每一项业务的兴起,都有其必然性,需求和供给共生共存。本文讨论的助贷业务,其诞生的初衷可以从三个角度理解。1.政策层面的难题多年以来,从国家政策到监管机构,再辐射到各地金融机构,一直面临的一个难题:如何切实落实小微企业及个体客户融资难的问题。一方面由于小微企业风险防控能力较弱,个人客户还款能力良莠不齐,很难从传统的银行机构获取贷款。另一方面,对于银行业,风险管控是第一位,必须严守风险底线,保持审慎态度,由此商业银行的重心往往向对公大型企业或同业机构倾斜。而小微企业及个体客户强烈的融资需求几乎被忽略和搁置。为尝试解决此难题,同时推进消费升级,政策层面,政策一直给予了较为宽松的市场发展环境。监管层面,早在多年前就已发文《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8〕23号)、《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号)等。之后,小额信贷被市场充分发现和挖掘,以P2P为典型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为小微企业及个人客户打开了一扇窗,小额信贷市场迅速打开。近年,随着大数据风控的引入,小额贷款(万元以内)的发展呈现爆炸式增长。巨大的市场潜力自带磁场般吸引了大量资本的追逐,尤其是年前后,引起之后金融乱象的“校园贷”、“现金贷”等产品就在这个时期诞生。值得   年4月,上海监管局率先发文—《上海银监局关于规范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贷款业务的通知》(沪银监通〔〕19号),进一步规范“助贷”模式,明确了监管层在资产端和资金端严控P2P网贷的详细信息。      年1月,浙江银保监局对各银保监分局、杭州银行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助贷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浙银保监便函〔〕9号),不具备互联网贷款的核心风控能力和条件的银行,不得开展联合贷款业务。开展互联网联合贷款业务,辖内城商行、民营银行法人原则上只能经营本行有分支机构的地域的客户,辖内城商行分行原则上只能经营省内的客户。      年10月,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类业务及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通知》(京银保监发〔〕号),强调建立准入、评估和退出机制,清晰界定权责划分;严格落实自主风控原则;加强资金用途合规性审查;审慎办理异地客户授信业务。      年12月,宁波监管局最新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外部合作风险管理的通知》(甬银保监发〔〕号),主要细化了四件事。一是明确了银行的责任和原则,尤其是严控前端准入。“各银行对合作机构提供的借款人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最终审核责任,合作机构仅可在银行确定的标准和流程可控的前提下协助收集、整理资料。““严禁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环节外包给合作机构;严禁仅凭合作机构信用降低标准或放弃标准发放贷款;严禁通过各种形式变相将信贷权利让渡给合作机构。银行要对合作机构推介的客户在事前进行独立的判断和审查,严禁合作机构增信、担保环节与银行审批环节流程倒置。”二是实施合作机构准入清单制管理。三是强调合作过程规范化管理,包括强化合作机构的外包业务、催收业务、派遣人员、宣传标识管理;强调对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性的审查。四是建立完善消费者保护工作机制,包括全流程管控个人信息安全;与代销业务同轨实施“双录”要求;存量业务新老划断有序压减;首次提出信用卡业务纳入外部合作消费信贷业务管理等。网贷政策沿革具体可以参见本   六、助贷或将圆梦城商行跨区域经营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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