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浙江杭州,女子买金条250克高达6万

白癜风专家李从悠 https://m-mip.39.net/fk/mipso_5429169.html

浙江杭州,一女子在金店买金条克,价值高达6万元。放在家中珍藏4年时间,金价飞速飙升,看时机已到,决定将金条卖回去。万万没想到,店员告知金条竟然是假货,可女子却说假货是在他家买的,店家矢口否认道:只怕是你偷换了吧!(案例来源:看看新闻)王美美家中是做大买卖的,由于资金紧张,便把一直珍藏的大金条,拿到金店回收处理。这根1公斤重的大金条,足足卖了24万块钱,王美美正想拿着钱离开,却被店员拦住了。当时店员表示:其实,按照现在的金价回收价格,远远低于正常水平。金条不同于现金,买回家只要放上一段时间,等行情好了就会升值。反正您一时用不了这么多钱,建议您储存一些黄金首饰,需要的时候拿出来佩戴,不佩戴的时候放在家中升值。听到店员的说法,王美美不得不感叹,店员真是有商业头脑。她也是做大买卖的,自然懂得钱生钱才是正道理。王美美不禁赞同道:其实你说得也有道理。我确实用不了这么多钱,那么就买一点首饰回家吧。得到肯定回答后,店员眼睛放起了光,他以专业的技能,开始了一番推销模式。忽悠着王美美从买黄金首饰,到买3根克的黄金金条,通通买了个遍,嘴皮子都差点磨破了。此时的王美美丝毫没意识到,她是前来卖金条的。回家后,王美美拿出来一笔资金,用于生意上的周转,困境解除了。4年时间过去了,当时王美美买的金条价格,每克只要多块钱。而4年后金价飞速上涨,每克足足涨成了多块钱。王美美看中这一商机,决定到店中卖金条。当她拿着沉甸甸的金条来到金店,告诉店员要卖金条,脸上抑制不住的笑容。然而,下一刻,王美美脸色阴沉下来。

只见店员告知:这块金条无法回收,因为是假货。王美美胸膛中的怒火飙升,她声音低沉强压着怒火表示:这块金条是在你家买的,回家后一直都没动过,怎么可能是假货?要说真是假货的话,肯定是你们当时卖给我的时候,给了我一块假金条。而店家却说,根据查询记录,王美美确实买过金条。但是他手上拿来的这块金条,并不是自家的货。说完后,店家淡定从柜台中,拿出来一块金条,放在手上做对比。店家所销售的金条上,都刻有金条的标志,而王美美手上的金条,上面什么字都没有,所以说这并不是店家的金条。此时王美美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他认为店家的说法并不合理,假货又怎么会有金条的标志?当时她购买金条时,店员似乎抓住了储存金条的心理,在明知人们会存一段时间的情况下,擅自将假货卖给了她。而且,从王美美拿出的票据来看,上面显示的字样,并不是按照金首饰书写的方式来标注的。只怕是店员早就知道是假货,所以才故意这么写的。哪怕后期理论起来,店家也可以直言否认,并不是自家所卖的金条。然而店家却说在销售金条前,都会提前检测金条,不会弄错的。在王美美的强烈要求下,店家也给她的金条做了个检测,结果发现这是块银货,表层镀了一层金。店家更是矢口否认,自家不会把银货当金条来卖。无奈之下,王美美只好报警处理了。只不过由于证据不足,此事难以解决。

1、如果店家销售假金条,市场监管部门会对其作出什么处罚?《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卖假货的法律责任,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如果店家存在销售假金条的情况,王美美可到当地工商监管部门举报。取得店家销售假金条的证据后,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其处以行政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2、如果店家销售假货价值高达6万元,还构成了销售伪劣商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以假充真,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罚金,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店家销售假金条的价值高达6万元,已经远远超过了刑事立案的标准,构成了销售伪劣产商品罪。国家有关部门在取得证据后,可对主体责任人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罚金。

3、王美美无法提供假金条是在店家购买的,需要自行承担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具体到本案中,王美美的金条在家中放置4年时间,其中的变数太大,所诉求的事实依据不足,无法主张假金条,就是在店家购买的证据。因此,王美美需要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无法向店家索赔。(文中皆为化名)对此您怎么看?留言参与讨论。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grrz/7181.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